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文[2008]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9月23日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新乡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和《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04〕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新乡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水管体制改革)。
一、水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确保水利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为总原则,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健全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理顺政府有关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责权关系,既大胆创新又积极稳妥,有步骤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水管单位内部的科学管理机制,促进我市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全面适应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原则
1.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4.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5.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根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