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装、皮草、洗化及纺织用品类:服装、服饰、鞋帽、箱包、皮革、皮具、洗化、窗帘、布艺及床上用品等。
(三)家电、通讯及电子科技产品类:大家电、小家电、电动自行车、通讯器材、数码产品、高新技术等。
(四)文化艺术、健身旅游及工艺品类:文化、传媒、教育、艺术、健身、旅游用品、珠宝首饰及工艺品等。
(五)家具、家装及五金机具类:木器、家具、卫浴、五金、灯具、建材装饰、木工机具等。
(六)房地产类。
(七)汽车。
(八)其他商品类。
四、展位分配及收费标准
大会组委会分配我市1个企业名优产品特装展位和26个国际标准展位,具体展位分配如下:禹州市、长葛市、魏都区、经济开发区各5个,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各2个。
国际标准展位:(3m×3m)4000元人民币/展位(配备洽谈桌一个、椅子两把、射灯两盏、220伏电源插座一个、中英文楣板一块),对于组团参加的分展团,组委会给予一定补贴,每个室内标准展位收费1200元。特装展区:(6×9)㎡,限高6M,优惠价800元/9平方米,要求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整体特装。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15日前,上报组织参展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上报参展企业名单和参展报名申请表;各参展、参会单位要完成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并做好展品摆放及展板设计方案示意图。
(二)布展时间10月28日-10月30日。
(三)10月31日至11月2日,展览、展示、洽谈、交易等活动。
(四)撤展时间11月2日18:00-22:00。
六、组团准备工作与参会要求
(一)各参会参展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时间筹备,认真组织,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参会,指定专人负责企业参展报名、产品发运、展厅布展、展场管理、消防安全、成果统计等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参展企业、产品的筛选工作。各县(市、区)筛选企业要优先考虑省、市重点企业的主导产品,参展产品既要体现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更要注重适销对路原则;要加强参展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通过本次大会向全国各界展示许昌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商业欺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