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第十四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服装、皮草、洗化及纺织用品类:服装、服饰、鞋帽、箱包、皮革、皮具、洗化、窗帘、布艺及床上用品等。

  (三)家电、通讯及电子科技产品类:大家电、小家电、电动自行车、通讯器材、数码产品、高新技术等。

  (四)文化艺术、健身旅游及工艺品类:文化、传媒、教育、艺术、健身、旅游用品、珠宝首饰及工艺品等。

  (五)家具、家装及五金机具类:木器、家具、卫浴、五金、灯具、建材装饰、木工机具等。

  (六)房地产类。

  (七)汽车。

  (八)其他商品类。

  四、展位分配及收费标准

  大会组委会分配我市1个企业名优产品特装展位和26个国际标准展位,具体展位分配如下:禹州市、长葛市、魏都区、经济开发区各5个,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各2个。

  国际标准展位:(3m×3m)4000元人民币/展位(配备洽谈桌一个、椅子两把、射灯两盏、220伏电源插座一个、中英文楣板一块),对于组团参加的分展团,组委会给予一定补贴,每个室内标准展位收费1200元。特装展区:(6×9)㎡,限高6M,优惠价800元/9平方米,要求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整体特装。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15日前,上报组织参展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上报参展企业名单和参展报名申请表;各参展、参会单位要完成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并做好展品摆放及展板设计方案示意图。

  (二)布展时间10月28日-10月30日。

  (三)10月31日至11月2日,展览、展示、洽谈、交易等活动。

  (四)撤展时间11月2日18:00-22:00。

  六、组团准备工作与参会要求

  (一)各参会参展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时间筹备,认真组织,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参会,指定专人负责企业参展报名、产品发运、展厅布展、展场管理、消防安全、成果统计等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参展企业、产品的筛选工作。各县(市、区)筛选企业要优先考虑省、市重点企业的主导产品,参展产品既要体现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更要注重适销对路原则;要加强参展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通过本次大会向全国各界展示许昌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商业欺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参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