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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资源建设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资源建设的通知
(湘教通[2008]31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实现全省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我厅于2005年9月开通了“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是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门户网站。目前,已有入网学校16所,入网仪器2576台(套)。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推进全省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决定进一步加强“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以下简称共用网,域名为:http://equip.hnedu.cn,)的资源信息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科技信息资源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共用网建设是推动我省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设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网站建设,并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让广大高校科研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共用网。

  二、及时更新发布资源信息。各高校所有单台(套)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通用科研仪器设备和价值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特有科研仪器设备应及时更新和添加到共用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必须入网,确保网站能及时公布各高校现有及新购科研仪器设备情况,为科研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和各高校新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提供参考。

  三、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功能。共用网设置了专门的数据库系统,并通过与所有入网仪器所在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学校科技管理职能部门网站的链接,能为每台入网仪器的协作共用提供在线预约及确认服务,方便高校广大科研人员使用入网的仪器设备。各入网高校要制定相应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的管理办法,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的共建共享。

  四、要切实加强信息资源使用的管理。

  (一)各高校必须确定专门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共用网的建设运行工作,要求分别确定1名校级管理员、数名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管理员和若干名仪器设备管理员,各校已于2005年确定了一批管理员,需调整和补充的管理员须于9月25日前完成网上注册,并填报《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管理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报送我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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