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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湘教发[2008]69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际,现就2008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招生对象为省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招生计划由我厅编制下达。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没有安排五年制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五年制学生。

  三、招生办法。招生学校根据应届初中毕业的毕业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择优录取。

  四、录取备案。招生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到我厅学生处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录取表加盖录取专用章。录取备案时,需审核新生毕业会考成绩和毕业证书原件。录取备案时间为9月15-19日,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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