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地震重灾区学生情况的通知
(湘教办通[2008]12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报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的通知》(教财司函〔2008〕214号)和《关于报送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的通知》(教财司函〔2008〕216号)要求,请各高校对有关情况认真核实、统计汇总,于9月24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将《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基础表》(附件2)通过湖南学生资助办公系统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2203069;联系人:刘旭日、舒馨影。
附件:1、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2、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基础表
3、汶川地震重灾区县、市、区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人
项目
| 新生入学后全校在校本专科人 数
| 新生录取和报到情况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情况
| 来自汶川地震重灾区新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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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录取学生人 数
| 实际报到学生人 数
| 总数
| 其中:特困生人数
|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人 数
| 总 数
|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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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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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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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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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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