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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落实领导责任。卫生厅成立由党组书记、厅长杨新建同志任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从人事处、厅直机关党委、厅办公室、卫生执法监督处等处室抽调人员组建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名单附后)。厅直各单位也要组建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地点。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为第-责任人,行政业务领导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格局。厅直单位和厅机关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厅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五带头”、做到“五个一”。即带头深入学习,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带头调查研究,形成一份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带头指导工作,抓好一个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带头破解难题,协调解决一件以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带头推动创新,指导建立一项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周密安排部署。厅直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要按照《方案》中确定的方法步骤,严格程序,精心谋划、细心安排,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努力以每个环节的高质量保证整个活动的高质量;要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不搞“一刀切”,努力做到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调联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地展开。

  (三)鼓励探索创新。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学习实践活动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始终,紧密结合自身特点,丰富活动方式,创新活动载体,设计自选动作,形成自身特色。要不断丰富活动方式,创造新的经验, 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四)加强指导检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制定相应的指导检查办法和评价标准,适时向厅直各单位和厅机关派出指导检查组,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督查,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五)搞好信息宣传。要畅通厅直系统的信息反馈渠道,加大对学习实践活动的信息专报和宣传力度,及时反映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展示厅直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成果,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要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六)坚持统筹兼顾。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做好当前各项卫生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以扎实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促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用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项卫生工作再上新水平,以各项卫生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省委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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