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新生儿病房、儿科、口腔科、内窥镜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产房、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实验室、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
5、加强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手术部位感染、透析相关感染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6、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规范。
(六)加强急诊急救和临床用药的质量安全管理
1、加强急诊科室能力建设,规范急诊服务流程,强化急诊服务全程监控,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诊会诊制度等工作制度,提高急诊急救能力。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建立患者从接诊到住院连贯的医疗服务流程,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急诊医护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急救技术。急救设备、药品保持应急备用状态,无过期失效药品。
2、加强危重症患者护理管理,严格执行危重症患者护理常规、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落实危重患者护理措施。护理人员熟悉患者相关情况,熟练掌握本专业护理技术及设备操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患者安全。
3、加强临床用药管理,保障用药安全。认真贯彻落实《
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定期开展处方评价,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省卫生厅成立餐饮业食品安全和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王兰校同志任组长,省卫生厅相关处室和厅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厅卫生监督局,负责全省餐饮业食品安全和医疗质量安全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和执行机构,切实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监管责任。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安排,本次集中行动责任主体是市、县(市、区)政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对集中行动做出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