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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稳定奶业发展的紧急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稳定奶业发展的紧急通知
(乌政办[2008]284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近期,国内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全国奶业行业造成重大影响,国家农业部召开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奶业生产稳定健康发展视频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加强乳品生产销售质量安全稳定奶业发展的紧急通知》,为全面抓好我市乳制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千方百计减少奶农损失,保证我市奶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乳品企业要深刻吸取三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这一事件对我市奶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从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奶农切身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乳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抓好乳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公布乳品质量安全有关情况,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我市有关乳品质量安全重大信息的管理和报送工作,对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原料奶生产、运输、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一要进一步强化奶牛养殖环节的监管。各区(县)要积极开展奶牛健康养殖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奶农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结合我市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引导奶农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方向发展。严格建立养殖生产日志制度,规范以饲料、兽药等为主的投入品的管理,坚持兽药、添加剂使用质量溯源及安全停药期制度,组织开展辖区内规模奶牛养殖场(小区)驻场督查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专项检查工作,杜绝在饲料和养殖环节添加使用以三聚氰胺等为原料的“蛋白精”的违法行为,加强养殖生产中投入品的管理,重点对奶牛养殖饲料和自配料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二要切实加强和规范收奶站建设和管理。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对全市各收奶站点的清查整顿,对不具备基础条件、收购管理混乱、检验仪器设备简陋的奶站,立即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保证原料奶质量。三要尽快建立原料奶第三方公正监测制度,完善检测手段,实现原料奶收购以质论价。四要加强原料奶市场监管。工商、农牧部门要积极配合,对奶农和收奶站经营者大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原料奶收购和销售行为,严厉打击掺杂使假、强买强卖、压级压价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五要进一步加强奶牛疫病防控工作。目前,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控工作已经展开,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加强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同时,重点加强奶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和其他常见病的检疫净化和防治工作。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尤其要加强畜禽养殖集中区、养殖小区(场)等疫情易发、多发区域的监测,发现疫情,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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