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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8〕17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制定的《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实施方案》等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实施方案

  ●活动名称

  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活动时间

  2008年11月27日至30日

  ●活动地点

  厦门文化艺术中心

第一部分 总  纲

  一、目的

  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首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立足海西,构建海峡两岸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的综合平台,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新载体;通过两岸共同举办文化产业会展交易,树立海西文化产业品牌,进一步推动两岸的文化产业交流合作,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共创两岸双赢。

  二、定位

  首届海峡两岸文博会更突出对台、突出产业、突出交易,务求实效,充分宣传与展示海西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

  (一)充分展示海西文化建设的成就,体现海西文化发展的水平与特色。

  (二)突出两岸交流,发挥“文缘”优势,促进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

  (三)集博览、交易、投资、研讨等功能于一体,提升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层次。

  (四)以闽台为主体,立足海西、辐射东部,面向全国,吸引国内部分省市参与。

  (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办展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逐步实现由政府主导向市场运作的办展格局转变,实现可持续性。

  三、主题

  一脉传承·创意未来

  四、原则

  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规模、办精办特。

  五、特色

  (一)融合性

  立足海西,融合两岸,是唯一由海峡两岸共同举办的文化产业交易盛会。

  (二)专业性

  突出文化产业的核心内容,汇集两岸优秀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交易性

  展销结合,重在交易,构建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项目的交易平台。

  (四)参与性

  通过展会及系列配套文化活动,吸引和鼓励社会广泛参与,用日常生活中的文化创意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生活品质,打造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平台。

第二部分 主要内容

  一、博览交易

  (一)博览会

  首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将汇集海峡两岸优秀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共设一个主展馆、四个分会场。主展馆主要为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精品项目提供展览和交易的场所,规划设置主题馆、精品馆、台湾文化创意馆、工艺美术馆、演艺产业馆、创意生活馆、广播影视馆和数码娱乐馆,招展面积共计20000平方米,同时开辟创意园艺分会场、油画分会场、漆线雕分会场、石艺分会场。

  ●主展馆
展区主题展示交易内容
1主题馆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闽台文化荟萃等文化产品和项目
2精品馆特色艺术精品
3台湾文化创意馆重点展示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时尚文化类产品
4工艺美术馆古玩字画、陶艺瓷艺、油画漆画、雕刻艺术等工艺美术品
5演艺产业馆演艺剧目、节目展演、演艺项目交易、演艺器材等文化产品和服务
6创意生活馆工业设计、包装设计、产品设计、建筑设计、时尚设计等相关创意设计
7广播影视馆广播电影电视、互动数字电视、影视设备、手机电视等互动娱乐产品
8数码娱乐馆动画、电玩、网络游戏等数码娱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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