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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方案的通知
(昆政发〔2008〕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方案

  昆明作为云南省的省会,通过澜沧江、湄公河与次区域五国相通,同时与南亚相邻,具有良好的对外开放优势,正成为我国企业走向南亚、东南亚的通道和桥头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我市各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支持下,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的合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面对南亚、东南亚给我市带来的巨大的发展机遇,还需要深入挖掘,创造机遇,取得双赢,使国际区域合作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合作方案:

  一、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合作的基本构想

  从1992年起,云南省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地域特点,逐步成为国家参与本地区国际区域合作、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孟中印缅经济合作的前沿和窗口。2005年,我国政府在昆明主办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会议提出的3C目标,即流动便利、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成为参与国际区域合作各国和各发展伙伴的共识。我省在与南亚、东南亚连通的基础设施方面加大投入,我市围绕我省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区域合作战略目标,努力拓展在投资、贸易、替代种植、对外承包工程、旅游、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交流、植物科研、农业合作等方面的开发与合作。目前,我市与南亚、东南亚合作的基本构想如下:

  1.在行业选择上,从事短缺资源开发,并进行必要的战略储备。

  2.在地区选择上,应以政局稳定、发展健全、有市场需求、双方有相当经贸合作基础、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和地区为重点。

  3.在投资主体上,鼓励并保护各类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鼓励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兼并和收购实现规模经营。

  4.在服务帮助上,应更加重视为企业提供帮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及保险机构的作用,支持更多的企业“走出去”,鼓励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瓶颈的境外资源类投资,拓宽投资合作的渠道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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