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滇池流域和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决定》,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县区负责所属的“五采区”的关停工作,确保2009年12月31日前全面关停,并负责关停后植被修复的各项工作。
5.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植被恢复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6.由园林部门负责郊野公园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七、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滇池流域植被恢复是修复滇池周边森林生态环境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是滇池水污染治理的根本措施之一。“五采区”、石漠化、难造林地植被修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治理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生态环境修复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一定要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在思想上、行动上、决策上树立长期作战的观念。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手段,牢固树立“绿化和生态是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景观要素”的理念,切实转变观念,增强信心,下定决心,抓住机遇,大力推进植被修复建设。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关心和支持滇池流域植被修复和绿化造林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爱林护林意识,营造“保护滇池,人人参与,治理滇池,全民参与”的氛围,使保护滇池周边森林资源成为全民的共识和行动。
(二)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迅速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全力推进工作的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滇池流域面山植被修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厅,与市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日常的业务工作。
建立市级领导联系挂钩滇池流域植被修复工作制度。每个滇池流域县区由1位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帮助指导、协调、组织、督促、检查植被修复的相关工作。
各任务县区要按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辖区管辖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项目建设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统一协调,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抓检查,抓奖惩,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三)政策措施。由于滇池流域的“五采区”、石漠化地、难造林地植被已严重破坏,并多年荒芜,大部分地方已根本不具备植物生长的土壤及水分条件。因此,在建设中要坚持以恢复植被,改善生态为主,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精心规划布局,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和项目建设,以项目的开发建设带动“五采区”的植被恢复。在郊野公园的建设中,要探索采取认建、认管、认养、冠名等形式,动员驻昆中央和省属、市属大型企业以参与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收益”的原则,由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和管理,所得收益归企业所有。同时,要结合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进一步探索研究建立林地林权流转的相关办法,促进林地林权的合理有序流转,为企业参与和承包进行植被恢复、建设郊野公园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