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思路,突破传统造林设计的思想和模式。由于滇池流域的“五采区”、石漠化地、难造林地植被已严重破坏,并多年荒芜,大部分地方已根本不具备植物生长的土壤及水分条件。因此,在施工设计中要突破传统造林设计的思想和模式,坚持高标准、高投入、高效益,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地块采取超常规的、先进的、科学的技术手段进行植被恢复建设。
(三)坚持工程措施和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实施植被修复。根据滇池流域“五采区”、石漠化地、难造林地的实际情况,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地块,坚持工程治理措施和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和方法实施植被修复。对各类采区立面陡坡、废土废料场、采空区等岩石裸露地带,需排除危岩、加固石壁坡面,客土植生物带,再造植物生长的土壤条件,采取先进的技术精心营造植被。同时,要坚持生物多样性的原则,结合实际,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藤则藤、宜草则草,乔、灌、藤、草相结合,全方位促进植被的快速恢复和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高标准、高质量、高规格使用苗木。造林绿化的种苗选择要结合实际,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地块,以选用华山松、云南松、旱冬瓜、清香木、麻栎、滇青冈、四照花、滇朴、白枪杆以及其它适宜的具有成熟育苗基础的优良乡土树种为主,采用高规格苗木,切实保障成效。同时,要与促进林产业发展相结合,大量选用以核桃等为重点的特色经济林树种,为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六、组织实施
1.滇池流域采石、采砂、取土及砖瓦窑采区植被恢复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总体规划将具体实施的任务落实到有关县区,明确责任,由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列入县区领导政绩考核工作中。
2.动员省、市党政机关、驻昆中央和省属、市属企业参与“五采区”植被修复建设。由省级党政机关牵头,市级党政机关配合,驻昆中央和省属、市属企业参与,安排到每一个县区参与“五采区”、石漠化和难造林地的植被修复工作。
3.按照“城郊森林公园化、城市公园森林化”的要求,结合昆明市绿地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根据滇池流域的现状,由市级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园林部门进行设计,县级组织实施,建设30个以上郊野公园。动员40户以上驻昆中央和省属、市属大型企业以认建、认管、认养、冠名等形式参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