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滇池流域植被修复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任务

  --全面完成滇池流域内89454亩山体林地的植被修复治理。其中,按地类分:224个“五采区”47745亩、石漠化及难造林地41709亩;按县区分,五华区4026亩、盘龙区7560亩、官渡区15889亩、西山区15198亩、呈贡县14679亩、晋宁25869亩、嵩明县6235亩(涉及三个开发区管理的区域,按照“事随权走、人随地走”的原则,将原有关县区任务划转由三个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30个以上郊野公园。以主城为中心,以自然资源为依托,结合“五采区”、石漠化地区的治理,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于一体,建设30个以上特色各异的郊野公园。

  四、实施步骤

  滇池流域植被修复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1.“五采区”植被修复。总任务47745亩,共安排6年完成。分三期实施:

  一期(2009-2010年)完成23873亩,占总采区面积的50%。其中:五华区1322亩,盘龙区2108亩,官渡区3698亩,西山区525亩、呈贡县5517亩,晋宁10634亩、嵩明县68亩。

  二期(2011-2012年)完成14324亩,占总采区面积的30%。其中:五华区793亩,盘龙区1265亩,官渡区2219亩,西山区315亩、呈贡县3310亩,晋宁6381亩、嵩明县68亩。

  三期(2013-2014年)完成9549亩,占总采区面积的20%。其中:五华区529亩,盘龙区843亩,官渡区1479亩,西山区210亩、呈贡县2207亩,晋宁4254亩、嵩明县0亩。

  2.石漠化及难造林地治理。总任务41709亩,按3年规划,分三期完成:

  一期(2009年)完成20855亩,占总面积的50%。其中:五华区691亩,盘龙区1672亩,官渡区4246亩,西山区7074亩、呈贡县1823亩,晋宁2300亩、嵩明县3050亩。

  二期(2010年)完成12513亩,占总面积的30%。其中:五华区414亩,盘龙区1003亩,官渡区2548亩,西山区4244亩、呈贡县1094亩,晋宁1380亩、嵩明县1830亩。

  三期(2011年)完成8342亩,占总面积的20%。其中:五华区276亩,盘龙区669亩,官渡区1698亩,西山区2830亩、呈贡县729亩,晋宁920亩、嵩明县1220亩。

  3.郊野公园建设。规划6年建设完成30个以上郊野公园。

  五、建设措施

  (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认真编制好规划。要按照“精心、精细、精品”的要求,以滇池流域面山为重点,突出“五采区”、石漠化地区、难造林地块的造林绿化,迅速组织进行深入调研,研究编制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统一规划控制,分步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