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前(含2007年)的“两后”人员,以农业部门为主,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参与配合,100%的组织开展培训,实现100%内转外输就业;2008年及以后产生的“两后”人员,以教育部门为主,劳动保障、农业、市委党校等部门参与配合,100%的组织开展一年期以下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100%推荐就业。
6.培训经费补贴:“两后”人员可免费参加不少于一次的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经费从中央转移支付的再就业资金培训经费中给予补贴,标准为人均500元(其中:培训费400元,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费100元)。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对贫困家庭的“两后”人员,培训期间可享受食宿费补助。培训经费和食宿费采取“培训券”方式进行补助。
(五)建立完善“两后双百”工程协调配合机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两后”人员培训、就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构建完善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跟踪服务、权益保障等培训就业服务体系。
教育部门负责牵头,统一协调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全力加快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进程,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逐年降低新增“两后”人员比例。建立信息采集系统和数据库,对全市“两后”人员的信息进行归档入库,实现数据共享。组织实施一年期以上的“两后”人员技术(含成人学历教育)培训。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和实训条件进行调查摸底,并配合劳动保障、农业部门确定培训实施单位,下达一年期以上的“两后”人员技术、学历培训年度任务。
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用工信息采集力度,积极收集就业岗位,结合经济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制定“两后双百”人员推荐就业方案和计划,要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工种,结合经济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中介行为,积极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强化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统筹做好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农业部门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的工作力度,努力改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办学条件,负责组织实施“两后”人员外输内转的引导性培训和其他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协助配合做好“两后”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做好农业产业升级等相关的就业服务工作。
市委党校要组织安排挂靠后的市、县两级各类培训中心和县(市)区党校,充分利用各相关部门的师资和培训(教育)资源,制定安排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两后”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扎口进行教育培训。要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工种,结合经济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有就业愿望而参加培训的“两后”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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