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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办理2009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通知

  (四)棉花
  1、国营贸易企业;
  2、2008年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3、纺纱设备5万锭以上的棉纺企业。
  四、上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将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数量、历史进口实绩、生产能力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一)如进口关税配额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按申请者申请数量分配关税配额量。
  (二)如进口关税配额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有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可优先获得配额;无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将以其加工能力或经营数量等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进口关税配额量。其中申请数量低于按比例分配数量的,则按申请数量分配。
  五、2009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至30日。申请者可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下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负责受理属地范围内的企业申请,并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公布条件的申请送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1月1日前通过授权机构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给最终用户。

  附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名称:

申请农产品配额名称:

□ 2008年有该农产品一般贸易进口实绩者

□ 2008年有该农产品加工贸易进口实绩者

□ 2008年无该农产品进口实绩者

申请数量:

申请数量:

报关口岸:①     ②

报关口岸:①     ②

企业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国有  □股份制  □民营  □外商投资

企业类型: □生产企业  □贸易企业

以下由生产企业填写:

2008年企业产品

及生产能力

(注:棉花填纺锭数)

产品名称:

所需进口农产品名称:

日产量(吨):

日需要量(吨):

年产量(吨):

年需要量(吨):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以下由有加工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

2007年加工贸易配额

申领到配额量(吨):

2008年加工贸易配额

已申领到配额量(吨):

实际进口量(吨):

已完成进口量(吨):

以下由有一般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2007年一般贸易配额

分配量(吨):

2008年一般贸易配额

分配量(吨):

实际进口量(吨):

预计进口量(吨):

调整期退回量(吨):

调整期退回量(吨):

以下由具有粮食批发零售资格的企业填写

2007年粮食贸易年销售额(万元):

2007年粮食进出口额(万美元):

2008年粮食贸易完成销售额(万元):

2008年粮食完成进出口额(万美元):

是否同意对国外和国内应询提供本企业配额申领数量  □是  □否

授权机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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