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所有石油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农药化肥、油漆涂料、专用化学品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特别是涉氯、涉氨、涉及有毒气体、电石、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使用硝化、氯化、氧化、裂解等危险工艺的企业。
(二)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特别是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氯、液氨、硝酸、过氧化氢、氯酸钾、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三、专项行动整治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 厂区选址和布局是否合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公共、民用设施和区域安全间距是否符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是否持有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划部门的规划证明文件;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且与员工宿舍是否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厂区布局是否经有资质单位规范设计。
2. 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 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检验是否符合特种设备法规的规定;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和检测报警设施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