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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主汛期我区成功避让几起地质灾害典型案例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主汛期我区成功避让几起地质灾害典型案例的通报
(桂政办发〔2008〕13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强降雨所引发的地质灾害历来是造成我区汛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灾种之一。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治理难度大,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关键在于预防,重点在于建立群测群防体系。2008年主汛期期间,我区贺州市、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西林县和梧州市蝶山区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做好群测群防,及时有效处置地质灾害隐患,成功避让了5起地质灾害,直接避免了235人伤亡,有效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在防范地质灾害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区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这5起地质灾害防范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08年5月29日,广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中心对贺州市的昭平县、八步区发出了地质灾害Ⅳ级预警预报。贺州市人民政府收到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后,立刻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并由一名市领导率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一线指挥防御工作,及时组织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干部和地质灾害应急分队的技术人员进入各地质灾害危险区,对两地居住在危险区内的122户660名群众实施紧急撤离。在这次降雨过程中,这两地共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20起,毁坏房屋54间,直接经济损失82.5万元。由于避让及时,共避免了33户163人的伤亡。

  2008年6月9日上午,龙胜各族自治县接到广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中心发出的Ⅳ级预警预报后,该县国土资源局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各乡镇领导、国土资源所人员立即赶赴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该县和平乡国土资源所人员在该乡黄洛村巡查时发现黄洛村背后斜坡体上坡体开裂,坡脚渗冒浑水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国土资源局报告,该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率公安、民政、国土、卫生、安监等地质灾害防治成员部门赶赴现场实施撤离方案,对居住在斜坡上的22户进行逐户检查,紧急动员危险区群众撤离,共撤离群众96人,同时在危险区划定警戒范围。6月9日16时至17时黄洛村背后斜坡体发生局部滑坡,造成坡下2栋建筑面积共240m2房屋毁坏。由于预报准确,避险及时,使原居住在滑坡影响房屋内的8人幸免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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