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由省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民评办督导的单位(5个):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港航处、吉安交通稽征分局、吉安航务分局。
第三类:由省主管部门部署,市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民评办督导的单位(7个):市中心人民医院、井大附属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吉安一中、白鹭洲中学、吉师附小。
(二)县(市、区)评议对象
1、县直被评单位,由各县(市、区)民评领导小组按照对应原则,参照市本级第一、二类被评对象,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并报市民评办备案;其组织方式参照市本级评议单位的基本思路,由各县(市、区)民评领导小组和市各主管部门作出部署。
2、县(市、区)管理的各级公办学校、医院以及与市本级第一、二类被评对象相对应的基层单位、服务窗口,其具体评议对象由各县(市、区)民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三、评议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切实抓好2007年、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自查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二)切实抓好2008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市长直通电话、投诉中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信访转办反映事项的整改落实。
(三)认真查找贴近重大项目、贴近民生工程、贴近服务对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努力在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的部门和行业中有新的作为。具体评议内容和要求由各主管部门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与深入动员(6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克服厌倦情绪,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与督促整改(8月底前)。围绕评议内容和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问题,督促逐条整改落实。要注意掌握本阶段的工作情况,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由主管部门综合报同级民评办。
第三阶段: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9月底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动员重大项目法人、民生工程群体和被评单位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