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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委关于2008年国庆放假和朝9晚5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重庆市科委关于2008年国庆放假和朝9晚5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渝科发办字〔2008〕6号)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国庆节将至,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安排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庆放假及朝9晚5冬季作息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朝9晚5冬季作息时间安排: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时上班,12时30分下班;下午1时30分上班,5时30分下班。
  请各单位、各处室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要加强工作统筹,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大安全保卫工作力度,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妥善保管重要文件资料和易燃易爆物品,严防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强化节日期间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确保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祥和的节日。
  请各单位于9月27日前将本单位安全值班表报市科委办公室,传真:6760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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