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完善民主推荐、任前考察、公推直选、竞争上岗和科技工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实施办法。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黄明会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
协办单位:监察室
2.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重庆市科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黄明会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
协办单位:监察室
3.深入推进科技计划和科技经费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立创新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和作风,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具体工作制度和措施。推行重大项目公开投标,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等。
责任领导:梁 震
牵头单位:发展计划处
协办单位:机关各处室
4.推进委机关领导干部及系统各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严格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开展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职务消费行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监察室、系统各单位
(六)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通过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健全纠正和预防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源头治理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1.严格规范控制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在开展清理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务院的批复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规范委系统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开展节日庆典活动过多过滥、铺张浪费等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监察室、组织人事处、系统各单位
2.落实科技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建立健全科技行风建设责任制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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