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周 旭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处
2.推行党务公开。进一步创新形式,扩大范围,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责任领导:黄明会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处
3.完善市科委系统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责任领导:李秋玉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4.完善重庆市科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领导:李秋玉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处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深入推进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市科委系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1.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责任领导:李秋玉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办公室
(2)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314”总体部署,加强对市科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责任领导:李秋玉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处、条件财务处
(3)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市委科技工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责任领导:李秋玉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4)加强市委科技工委内部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科技纪工委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对领导班子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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