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李秋玉
牵头单位:监察室
协办单位:宣传统战处
(8)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办法》。创新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丰富“三会一课”内容,运用典型案例实施有效的警示教育。
责任领导:黄明会、李秋玉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协办单位:宣传统战处、监察室
(9)加强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
责任领导:黄明会
牵头单位:宣传统战处
协办单位:监察室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10)改进领导干部和委机关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改进会风和文风。
责任领导:黄明会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
(11)改进委系统各单位领导人员作风。切实纠正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
责任领导:法规处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监察室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12)加强委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新机关廉政文化的载体和形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黄明会
牵头单位:机关工会
协办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13)加强系统各单位廉洁教育工作。把廉洁文化纳入系统各单位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大力推动廉洁文化进入系统党员干部和职工家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
责任领导:黄明会
牵头单位:宣传统战处
协办单位:组织人事处、监察室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构建具有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共重庆市委科技工委会议制度》,将党内民主集中制贯穿到具体重大事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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