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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推动奶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生鲜奶购销台帐、收售奶记录、设备消毒、生鲜奶质量自检等制度。市畜牧食品局要抓紧研究制定奶站行业准入规定,加快建立奶站监督检查、例行监测、质量监督员工作规范等制度,将奶站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全市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要立即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奶站专项整治工作。要立即组织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狠抓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隶属关系的要求,明确责任,全力推进。要将监管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环节、落实到个人。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履行起牵头落实的职能作用,密切与质监、工商、经委、公安、卫生、药监、中小企业等部门的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果断、有效、有序地解决好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要按照国家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和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保证监管人员和经费到位。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生鲜牛奶生产和奶站的规范和监管,加强奶站卫生条件的审核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强化奶站营业执照的审核管理和违法经营奶站的查处;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原料奶的质量检验和监督抽检,确保所有生鲜奶符合质量标准。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舆论的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坚决制止各种不实炒作,及时、主动、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及时曝光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要组织有关专家释疑解惑,避免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积极引导质量合格乳制品的消费,增强消费者信心。要加强对清理整顿活动的监督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清理整治期间,要层层设立专线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赴各县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各县区也要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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