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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医药工业灾后重建发展规划》的通知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建立推进机制
  建立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医药工业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管理体制
  新规划的医药工业园区由广元经济开发区负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广元经济开发区承担推进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和扩张等职责,市经委、市招商引资局等有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
  (三)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由广元经济开发区牵头,尽快做好广元市医药工业园区建设规划以及全市医药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
  (四)制定出台有关政策
  “5·12”特大地震后,全市医药企业都遭受到严重损毁,企业灾后异地搬迁进入市医药工业园区恢复重建难度大,特别是资金压力大。因此,市政府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搬迁入园,促进企业恢复重建。
  (五)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市规划和建设局尽快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市国土资源局尽快完成园区土地相关征用、报批手续,广元经济开发区按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并达到企业入园的基本要求。
  (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资源共享
  为减少重复建设,减轻企业压力,加快园区建设和企业入园重建进度,园区内的绿地、供气、供水、污水处理、中药提取等基础设施资源实行第三方建设,入园企业共享。
  (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充分利用我市医药企业已有的品种、技术、资源、品牌等优势,积极主动加大与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并购重组力度,利用其品牌、资金、技术力量,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扩大生产规模,迅速做大做强。同时,充分利用园区平台、我市丰富的中药资源,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进国内外更多更好的知名品牌企业入园。
  七、优惠政策
  (一)入园医药企业享受国家、省、市灾后重建等相关优惠政策。
  (二)土地政策
  1、对纳入园区规划的建设用地,由广元经济开发区统一报批征收,并负责居民拆迁安置,实行分步开发。
  2、降低医药工业园的土地供地价格。
  3、异地重建医药企业进入园区,所需土地执行成本价。企业原使用的土地由所在地县区政府(广元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市政府)按成本价收回,在重建项目按规划实施后,由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调整用地性质,依法进行处置,增值部分中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用于补助企业的重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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