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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工业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工业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渝人发〔2008〕10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经委(计经委、经贸委、企业发展局),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渝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工业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同全市人民一道,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千方百计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奋力抢修电力、通信、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迅速筹集和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用汗水、鲜血乃至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憾人心魄、催人奋进的时代颂歌,涌现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了全市工业战线优秀职工队伍的政治觉悟和专业素质,为夺取抗震救灾重大阶段性胜利作出了贡献。

  为表彰先进,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市人事局、市经委决定,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重庆钢铁(集团)三峰工业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和长寿区经委副主任谭福明等50名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工业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并努力把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加快建设城乡统筹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
  附件: 重庆市工业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重 庆 市 人 事 局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重庆市工业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5个)

  重庆钢铁(集团)三峰工业公司

  重庆敏诚钢结构有限公司

  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油气田公司重庆气矿

  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抗震救灾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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