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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省广电产业发展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省广电产业发展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8〕140号 2008年08月1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支持省广电产业发展协调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支持省广电产业发展协调会议纪要

  为推动我省广电产业发展,落实吴新雄省长对支持省广电产业发展的多次重要批示精神,2008年8月8日,副省长孙刚主持召开会议,就省广电产业发展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协调。省政府副秘书长肖亻毛根,省广电局局长黄晔明、纪委书记刘玉东、副局长杨文英,省发改委副主任熊毅,省财政厅副厅长毛祖逊,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爱民,省编办副主任汪晓勇,省国税局副局长邬小婷,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袁家义,省环保局副局长雷元江,南昌市政府副市长罗慧芬,以及省地税局和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吴新雄省长、刘上洋部长、孙刚副省长等省领导对支持省广电产业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听取了省广电局和南昌市政府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与会部门认真按照吴新雄省长的批示精神,对支持省广电产业做大做强提出了各自的落实措施和建议。副省长孙刚作了讲话。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第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支持省广电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是支持省广电产业做大做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江西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任务很重,发展无污染、少排放的项目,特别是发展文化产业非常必要。广电产业是文化产业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从目前情况看,全省广电产业占全省文化产业的三分之一,是做大做强全省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发展广电产业对加快江西发展、壮大江西实力有着现实意义。因此,省有关部门、南昌市及全省各市、县(区)对支持广电产业发展都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是支持省广电产业做大做强,是支持南昌市做大做强的必然要求。最近,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支持南昌市做大做强的决定。省里的很多产业在南昌,省里产业的做大做强,是南昌市做大做强的一个重要方面。省里部门(行业)的企业、产业做大做强,对提升南昌市的形象、壮大南昌市综合实力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省广电产业的发展必将为南昌市的发展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三是支持省广电产业做大做强,是落实省政府决策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吴新雄省长对支持省广电产业发展作了三次重要批示,批示频率之高、批示时间之集中、批示内容之具体、批示要求之明确,前所未有。充分表达了省委、省政府对广电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与会同志一致表示,一定要认真落实好吴新雄省长的批示精神,从大局出发,支持省广电产业做大做强,促进我省广电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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