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工矿企业要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要对各类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基坑坍塌、高空坠落和塔吊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天然气管道、加油站、液化气站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要严肃查处。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公安政法部门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和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违法行为。
切实加强房屋倒塌和自然灾害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把工作做实做细,对危漏房舍、学校校舍、生态脆弱山坡以及河道、河堤等易发生倒塌事故、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灾害的隐患,要逐一普查登记,制定整改措施,有效防止各类灾害发生。
切实加强供水、供气、供电安全监管工作。电力、供水、供气等部门要在节前,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各个生产环节和各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修、检测。对内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把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二、精心组织,着力做好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工作
做好国庆节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大局。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粮油、猪肉、禽蛋等重要商品的采购和调运,增加节日期间重要商品的投放,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等行为,重点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力度,确保人民群众放心满意。要合理安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工作,满足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看病就医需要。
三、强化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集中精力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化解矛盾问题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端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信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工作措施,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加强疏导和教育,防止发生赴省进京和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确保社会祥和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