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提取,严格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程序,防止骗取和套取现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职工在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下按时提取和使用。
二是规范贷款程序,加大贷款力度,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购房(即购买商品房、房改房、集资房、二手房)、建房贷款资金需求,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覆盖面,重点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向县、区倾斜,稳妥启动个人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购房组合贷款,提高“代工户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满足不同群体的贷款需要。
三是在办理业务中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不断提高业务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降低门槛,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办事手续、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扩大贷款数量、促进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严格控制贷款风险,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
四是加大购买国债的力度,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的基础上,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稳妥地、逐步的增加购买国债资金的投入,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
四、强化监督,建立完善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
要建立完善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的作用,保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体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地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认真履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赋予的职能,贯彻落实《
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确保住房公积金的规范运行。
二是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监管体系,坚持职责范围、业务种类、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经办人员五公开和年度公告制度,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内控制度,按照工作责任和分工,积极主动地向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汇报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四是科学管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防范资金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严肃纪律、严格操作,防范风险,确保安全”。继续坚持做好全体职工的定期业务培训,尤其是要强化对县区管理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努力达到“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