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省级高职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2008〕34号)
各有关高职院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根据《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并公布首批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陕教高〔2007〕74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善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增强学校整体办学实力;促进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彰显办学特色;增强我省实训基地区域共享和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我省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目标
结合我省示范高职院校和重点专业建设情况,选择基础条件好、市场需求大、机制灵活、效益突出的实训基地进行重点支持与建设,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全省建成一批教育改革力度大、装备水平高、优质资源共享,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省级实训基地,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打造新的亮点。
三、建设原则
(一)省级实训基地建设多元化原则。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形式要多元化;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合作模式要多元化,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实训基地技术开发要多元化,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二)省级实训基地遴选与建设导向性原则。要有利于促进学校科学定位,凝练特色,形成优势;要有利于发挥实训基地在区域内的引导作用和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作用,以项目建设带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三)省级实训基地建设效益最大化原则。要与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获得足够时间的、高质量的实践技能训练;要创新实训基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实训基地建设质量,使其成为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要充分发挥其共享功能,开展在校学生实训、在职职工提高性培训、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转岗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省级实训基地建设动态管理原则。对于建设规范、质量好,示范、辐射作用显著的实训基地,省教育厅将连续资助,支持其进一步提高水平和扩大规模,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全省高职院校提高实训基地建设水平;对于建设不规范、共享作用不显著、可持续发展运行机制不健全的实训基地,将实行动态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