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中瑞园”大酒店改(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建总〔2008〕240号)
无锡金玉良缘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报告悉。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功能:该项目为酒店、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4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22万平方米(包括保留建筑在内),地下约0.18万平方米。
三、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但有如下问题和建议请在下阶段设计中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
1、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室)后退红线、绿线及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建筑间的日照距离、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的控制等均应满足有关规划部门的要求。总图中各建(构)筑物的位置应予以表明。进一步增加绿地面积。总图中的绿地,包括沿路的绿地等应与拟建建筑同步实施。
2、建筑物室内污粪分流,室外雨污分流,拟建用地内给水、排水、供气、供电、电讯等管道的设计,应根据该建筑用房的性质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建筑物的智能化设计及地块内的亮化设计。
3、拟建建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停车位应分别按标准和有关部门要求设置,并在设计图中标明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车位。进一步核实地块机动车出入口的位置,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结合整个地块的开发建设完善拟建建筑的交通组织。
4、进一步完善建筑内外的消防设计。做好建筑物内的防排烟设计,根据消防规范核实防火分区、消空中心的面积。用地内外消防车道应环通,总平面设计中应确保建筑的登高面。
5、加强拟建建筑物的卫生防疫设计,按照卫生防疫规范完善建筑物内的给水饮用系统的设计。拟建用房的具体性质应标明,并符合环保要求。拟建建筑同时应满足环保、卫生防疫的其他要求。
6、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完善拟建建筑内外的无障碍设计。
7、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及其他有关国家、省市节能节水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筑节能不得小于50%。
四、加强该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设计。施工图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