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有关规费计费费率的通知
(锡建价〔2008〕9号)
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建设局,市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8]78号)和《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综[2008]74号)文件规定,工程定额测定费自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
2008年9月1日起,招标发包及直接发包签定合同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规费中的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标准均调整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