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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形势下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


  七、依法仲裁与柔性调解并重,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对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坚持以柔性调解处理为主,重在案结事了,重在问题解决,及时有效地化解劳资矛盾。对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以调为主,先调后裁,多调少裁。加快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进程,着力提高办案效率。积极实施仲裁建议书制度,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发挥仲裁建议书预防劳动争议的作用。坚持由点到面,针对个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向整个行业乃至更广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发送仲裁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和预警,及时指导用人单位纠正问题,规范用工行为。

  八、坚持教育引导为主,慎用行政强制手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方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整合执法力量,将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将教育引导作为主要手段,做到多服务,多指导、多沟通;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采用监察建议书制度,敦促用人单位自我整改,慎用行政强制手段。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实行首犯不罚、轻犯不罚和整改到位不罚,对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予以处罚。

  九、加大政策规定的清理力度,规范各类业务经办和服务行为。对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时宜的政策规定进行梳理,予以修订和废止。在制定相关政策的过程中要注重听取企业的意见,积极为经济和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推进管理权限下放,服务功能延伸,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近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劳动保障业务。规范劳动保障各类业务经办和服务行为,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规范,减少办事环节,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范围,努力做到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优。

  十、强化服务基层意识,建立面向企业的普遍走访和困难企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要牢固树立“双维护、两服务”(即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方针理念,在加强日常走访的基础上建立困难企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分期分批进行企业走访,向企业发放工作联系卡,建立双向联络、实时互动制度,方便企业用工管理中遇到问题能时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馈并获得帮助。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班子,建立专户重点联系制度,定期主动上门指导,帮助找出工作差距,解决实际问题,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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