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形势下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


  三、支持企业实施合法合理的用工管理,指导企业因企制宜合理制定工时制度。指导创办初期和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中小企业,制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选择适合企业特点的工时制度,缓解企业完成突击生产任务时的用工矛盾;指导企业依法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劳动标准管理办法,在符合基本条件、方案切实可行、劳动者权益又能得到充分维护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为用人单位选择合适的工时管理制度提供方便,并尽早实现网上审批。

  四、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降压减负。加快实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一步放宽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最高人均贷款贴息额度由原来的5万元放宽到10万元;最高贴息贷款总额由原来的100万元放宽到200万元。简化操作程序,切实帮助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缓解融资困难。进一步扩大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降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工成本,对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全面落实各项社保补贴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适时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加大公益性岗位购买力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政府免费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降低企业的职工培训成本。中央、省下达的外来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将重点支持职工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

  五、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最佳结合点,妥善处理企业运行困难情况下面临的社保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与推进单项险种参保的关系,对使用农民工数量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50%以上的新参保企业,支持其先行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对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工伤发生率低,工伤保险费使用较少的企业,实行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对连续2个月无力支付酬薪、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的困难企业,可向统筹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并征得地税、财政部门认定,可缓缴3-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帮助企业缓解运行困难阶段的资金压力。

  六、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健全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优化和谐劳动关系服务工作,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探索推行50人以上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内部劳资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机制,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切实把劳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积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注重引导、鼓励企业自我规范;支持企业实施改革调整,稳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协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