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丽水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丽水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8〕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铁路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我市境内金温铁路建设工作和衢丽铁路前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丽水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沈仁康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翁争鸣(市政府副秘书长)

      陶国忠 (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何赤峰(市财政局局长)

      崔建宏 (市交通局局长)

      孙俐珑 (市建设局局长)

      叶杰耀 (市国土局局长)

      吴善印 (市林业局局长)

      胡雄光 (市水利局局长)

      叶沙平 (市环保局局长)

      郑春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国荣 (莲都区常务副区长)

      季力华 (青田县常务副县长)

      潘建青 (缙云县常务副县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