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8〕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鹤岗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对鹤岗市辖区内奶站、收奶车、收奶点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按照国家农业部和省政府专项整治制度和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农业部关于加强奶站治理和监督管理视频会议精神,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奶业生产正常秩序,努力保护奶农利益,保障市场供给,确保奶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治范围
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市各种类型的所有奶(厅),包括乳制品企业自建、规模养殖场自建、养殖小区联设、个体私营投资建设的奶站、流动奶车(收奶点)等形式,其中部分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奶站的建设主体是合作经济组织。
三、整治目标
一是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在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
二是注意排查,不留死角,务必将所有的奶站、流动奶车(收奶点)纳入监管范围;
三是规范行为,建章立制,有力改善奶站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水平,为构建奶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四、工作任务
(一)彻底摸清底数
各县(区)政府、宝泉岭农垦分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隶属关系的要求,立即责成畜牧兽医部门牵头,卫生、工商、物价、质检、药监、经委、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迅速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养殖场、规模小区、乳品加工企业、乡村,逐一检查,摸清辖区内所有奶站的设立方式、经营类别、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一站一表,登记造册。对个体私有奶站、流动收奶奶车、收奶点等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之外的盈利性奶站,要重点清查,按100%覆盖的要求,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站,不留死角,各地要根据当地的情况,对奶站摸底、检查的任务进行分解,迅速把登记造册工作落实到最基层,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摸清奶站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