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提升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协作,完善服务。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部门职能调整,进一步优化部门间和地区间的协作联动方式,提升假日旅游工作效能,保障旅游出行、参观游览、餐饮住宿等重点环节的有序运行。二是做好市场预测和信息服务。充分调动旅游接待单位、公共机构等多方面积极性,完善假日旅游监测预测体系,做好市场预测及交通、住宿、景区等重点环节的流量监测,多渠道发布滚动信息,引导游客流向。三是加强新闻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围绕国庆和奥运主题,广泛报道各地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和休闲活动,大力宣传企业诚信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行为。四是加强联合执法和市场监管,严防哄抬物价和“零团费”或“负团费”、以次充好、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认真做好投诉处理,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五是组织旅游接待单位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活动,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绿色旅游。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创建青年文明号、评选文明游客等方式,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平台,加大文明旅游的宣传力度。六是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各地假日办要做到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游投诉。
五、规范运行,及时启动工作机制
为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全市各地在2008年9月26日之前,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要求,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和有针对性地组织旅游应急预案演练。市旅游局将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各地旅游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三)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有条件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电话。
(四)各地假日办要将假日值班和旅游投诉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以传真形式报市假日办。
(五)将本地假日旅游协调工作的思路、做法、建议以及贯彻本《通知》的情况报送市假日办。 (市假日办联系电话:0576-88535768,88535663;传真:0576-88535757)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