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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应急知识进百万家庭行动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应急知识进百万家庭行动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8〕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07〕88号),市政府确定实施“应急知识进百万家庭行动”,在广大市民中普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的“四进”要求,注重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全面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活动名称、时间、范围
  活动名称:淄博市应急知识进百万家庭行动。
  时间:2008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
  范围:五区三县、高新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31日)。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做好活动部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深入实施阶段(11月1日-30日)。主要任务是通过强有力的措施,把市政府应急办组织编印的《淄博市市民应急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到全市每个家庭,使应急知识和应急防范技能深入家庭、深入人心。11月1日,市政府举行“应急知识进百万家庭行动”启动仪式,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也要组织相应启动活动,并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把《手册》发放任务层层落实到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居,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确保免费发放到每一个家庭。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20日)。主要任务是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表彰。检查验收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负责,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应急办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抽调市有关部门人员到各区县、高新区进行查访,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效。检查验收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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