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舟山剧院等首届舟山市文化奖的决定
(舟政发(2008)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文化奖奖励办法》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舟山市文化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舟政办发〔2008〕107号)精神,经市文化奖评审办公室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舟山剧院等8个集体、3个个人和17个成果首届舟山市文化奖,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创建海洋文化名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首届舟山市文化奖获奖名单
舟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首届舟山市文化奖获奖名单
一、集体奖
舟山剧院
舟山日报社
中国移动浙江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普陀区文化馆
嵊泗县文化馆
舟山广电总台“舟山渔民老大当选奥运火炬手”活动
岱山海洋文化系列博物馆
定海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城乡联动 文化结对”活动
二、个人奖
陶根德(市群艺馆)
汪亚伟(嵊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张红燕(虾峙镇文化站站长)
三、成果奖
一等奖
(空缺)
二等奖
《大海的承诺》(油画,毛文佐创作)
《金维映传》(文学、民间文艺,徐朱琴著)
《鱼儿摆摆》(舞蹈,孙琪编导、主跳)
《小小鼓王》(歌曲,作曲:杨翎、陶根德、高成文,作词:杨翎、林鸣法)
《待汛》(摄影,徐栋梁创作)
三等奖
《头条新闻》(文学、民间文艺,周波著)
《东海岛屿文化与民俗》(文学、民间文艺,姜彬主编,金涛副主编,莫高、蒯大申合著)
《海边文丛》第三辑丛书(文学、民间文艺,来其、姚碧波、李越、方牧、叶宗轼、何信峰、叶胜利、俞复达、水东流、孙海义、许成国、虞兵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