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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工作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工作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8〕82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调整布局、优化结构,做大政府融资平台,提升资产运行效率与效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以下简称国资整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资整合内容

  (一)增加衢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首期注入衢州市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衢州市产权交易所、衢州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国有权益。今后根据市政府融资需要,逐步注入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增加衢州市自来水总公司资本。注入市污水处理厂资产。

  (三)增加衢州市工业资产管理公司资本。注入衢州医药采购供应站国有权益、衢州宝光实业总公司等企业清算资产和经委系统(包括原二轻系统)可列入整合的改制剩余资产。

  (四)增加衢州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注入衢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衢江航运开发公司、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衢州交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权益。衢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产权转让净收益和交通系统可列入整合的改制剩余资产一并注入。

  (五)增加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本。注入园林、环卫、质监站等事业单位出资创办企业的国有权益和建设系统可列入整合的改制剩余资产。

  (六)增加衢州市广谊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注入市粮食经营公司、市粮食投资公司、市物资集团(包括其持有的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衢州市民爆专营有限公司股权)、市恒盛军粮供应有限公司、市衢化定点屠宰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权益(资产)和贸粮系统可列入整合的改制剩余资产。

  (七)增加衢州市水电发展总公司资本。注入市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权益和水利系统可列入整合的改制剩余资产。

  (八)市农贸城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农贸城搬迁项目前期工作。根据五城联创要求,市工商局以代管的市场服务中心所属市场资产,负责完成市区国有菜市场的提升改造工程。

  (九)相关部门对系统内企事业单位改制剩余资产进行清理。

  二、国资整合后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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