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08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的通知
(衢政发〔2008〕47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用地计划管理,促进市区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安排2008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现将计划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量。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1096亩,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100亩,由柯城区、衢江区政府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安排落实到具体地块。
二、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筹资需要的特殊地块供应市场的时机,由市国土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后确定。各区域因特殊需要需追加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指标的,由区域提出申请,报市政府一事一议,严格审批。
三、加强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管理。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原则上要实行“净地”出让,统一进招投标中心严格按招拍挂程序出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出让。严格土地出让金征收,土地出让金未缴清的地块一律不予交付,不得办理土地使用证,也不得以缴纳土地出让金比例分割办理土地使用证。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土地不按期开发造成闲置的,要依法处理。
四、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出让约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高度、住房结构比例、营业用房面积、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不得随意改变。
五、本计划下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在当年内使用有效,以市政府批准具体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方案的时间为准,年内供地方案未经市政府批准的结余指标不得结转使用。
六、为及早谋划市区2009年的房地产用地供应,特随文下发衢州市区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预安排计划,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相关地块开发的前期工作,确保有序推进我市的房地产开发工作。
附件:1、衢州市区2008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表
2、衢州市区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预安排计划表
衢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衢州市区2008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表
单位:亩
具体地块
| 土地面积
| 区域
| 拟出让时间
| 备注
|
城市规划控制区内
| 浮石路以东、西安路以北地块
| 4
| 市本级
| 5月已出让
| 北门村
发展留用地
|
雅仕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地块
| 11
| 市本级
| 5月已出让
|
|
西区F-2地块
| 160
| 西区
| 9月
|
|
原新衢小学地块
| 9
| 市本级
| 9月
|
|
衢化西路以东、荷一路南侧地块
| 25
| 市本级
| 9月
|
|
浮石路5号地块
| 3
| 市本级
| 9月
| 城投公司土地
|
老铁路中立交两侧等3个地块
| 109
| 市本级
| 10-11月
|
|
西区D-3地块
| 117
| 西区
| 10月
|
|
荷五路以南3号地块
| 74
| 市本级
| 10月
|
|
市公安局天长宾馆地块
| 24
| 市本级
| 10月
|
|
亲亲书院南侧三角地块
| 2
| 市本级
| 10月
|
|
开发区B-30、31地块
| 90
| 市开发区
| 10月
|
|
北门书院地块
| 165
| 市本级
| 11月
|
|
荷花坝地块
| 23
| 市本级
| 11月
|
|
七溪道2号地块
| 10
| 市本级
| 11月
|
|
柯城区原区检察院技术综合楼
二期地块
| 6
| 柯城区
| 由柯城区
自行确定
|
|
衢江新区13号地块
| 58
| 衢江区
| 由衢江区
自行确定
|
|
衢江新区5号地块
| 206
| 衢江区
| 由衢江区
自行确定
| 娃哈哈项目
置换用地
|
小计
|
| 1096
|
|
|
|
城市规划控制区外
|
| 50
| 柯城区
|
| 具体地块
自行安排
|
| 50
| 衢江区
|
| 具体地块
自行安排
|
小计
|
| 100
|
|
|
|
总计
|
| 119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