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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08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08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的通知
(衢政发〔2008〕47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用地计划管理,促进市区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安排2008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现将计划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量。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1096亩,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100亩,由柯城区、衢江区政府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安排落实到具体地块。

  二、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筹资需要的特殊地块供应市场的时机,由市国土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后确定。各区域因特殊需要需追加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指标的,由区域提出申请,报市政府一事一议,严格审批。

  三、加强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管理。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原则上要实行“净地”出让,统一进招投标中心严格按招拍挂程序出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出让。严格土地出让金征收,土地出让金未缴清的地块一律不予交付,不得办理土地使用证,也不得以缴纳土地出让金比例分割办理土地使用证。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土地不按期开发造成闲置的,要依法处理。

  四、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出让约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高度、住房结构比例、营业用房面积、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不得随意改变。

  五、本计划下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在当年内使用有效,以市政府批准具体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方案的时间为准,年内供地方案未经市政府批准的结余指标不得结转使用。

  六、为及早谋划市区2009年的房地产用地供应,特随文下发衢州市区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预安排计划,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相关地块开发的前期工作,确保有序推进我市的房地产开发工作。

  附件:1、衢州市区2008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表

  2、衢州市区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预安排计划表

衢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衢州市区2008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表

  单位:亩

具体地块

土地面积

区域

拟出让时间

备注

城市规划控制区内

浮石路以东、西安路以北地块

4

市本级

5月已出让

北门村

发展留用地

雅仕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地块

11

市本级

5月已出让

西区F-2地块

160

西区

9月

原新衢小学地块

9

市本级

9月

衢化西路以东、荷一路南侧地块

25

市本级

9月

浮石路5号地块

3

市本级

9月

城投公司土地

老铁路中立交两侧等3个地块

109

市本级

10-11月

西区D-3地块

117

西区

10月

荷五路以南3号地块

74

市本级

10月

市公安局天长宾馆地块

24

市本级

10月

亲亲书院南侧三角地块

2

市本级

10月

开发区B-30、31地块

90

市开发区

10月

北门书院地块

165

市本级

11月

荷花坝地块

23

市本级

11月

七溪道2号地块

10

市本级

11月

柯城区原区检察院技术综合楼

二期地块

6

柯城区

由柯城区

自行确定

衢江新区13号地块

58

衢江区

由衢江区

自行确定

衢江新区5号地块

206

衢江区

由衢江区

自行确定

娃哈哈项目

置换用地

小计

1096

城市规划控制区外

50

柯城区

具体地块

自行安排

50

衢江区

具体地块

自行安排

小计

100

总计

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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