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五周年,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工伤保险的理解和支持,为工伤职工办实事,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工伤职工关爱行动”。主要内容:一是开展“工伤康复”试点,为“河北省工伤康复中心”揭牌;二是开展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岗位职工职业病状况的检查;三是开展全省工伤职工普查工作,摸清工伤职工的分布、伤残等级、生产生活状况等;四是今年再次适当提高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五是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省市报刊、电视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在10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氛围。
四、认真完善工伤预防、工伤待遇和工伤康复等制度
(一)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费率与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紧密联系的浮动机制,引导和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减少和化解工伤风险。要抓紧研究和制定我省工伤预防的办法和措施。
(二)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
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好工伤认定中的各类问题,避免和减少因工伤认定而诱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以及由此引起的上访和争议案件增多的现象。对疑难认定案件要深入现场,建立和完善由劳动保障、法制部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和集体研究认定的办法,努力实现工伤认定准确、公正。要解决目前一些市委托县(市、区)实行工伤认定的问题,做到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科学合理。进一步做好工伤认定网上申报工作。
(三)搞好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岗位职工职业病状况的调查。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尘肺、慢性职业中毒等职业病潜伏期长、对职工健康危害大、医疗费用高昂且补偿不到位等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工伤认定难、争议多等问题,要加强对这部分人群的职业病调查,进一步掌握职业病的数量、程度,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经济补偿提供依据,努力做到有病早治,减少危害。据统计,省本级参加工伤保险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岗位的职工有16万多人。每人按200元检查费计算,从工伤保险基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中列支。这项工作先在省本级进行试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