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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建立装备制造业园区,探索“一区多园”运作模式,争取列入省级开发区。强化定向招商引资,推动骨干企业改组,按照专业化、规模化的原则,大力推进一般零部件对外扩散,完善配套及技术服务体系,引导关联企业进入园区。围绕发展重点,谋划实施一批技术先进、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大的重大项目。支持现有骨干企业加大投入,自主建设一批大项目。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内部业务外部化改革,建设一批有利于主业发展的装备制造业项目。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力量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合资或独资建设一批大项目。继续深化企业改革。立足于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支持企业与国内外装备制造企业联合重组。支持设计研究院所和骨干企业整合,发展具有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和全程服务等集成能力的工程公司。加快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学习应用精益生产方式。实施品牌战略,努力培育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商标、品牌。
  (五)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以企业为主体,实行开放式自主创新,掌握系统设计技术、控制技术与关键总成等先进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完善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基地,加大产品和制造技术等研发力度,积极申报国家、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结合运行机制,加快产品、制造技术研发和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制造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强信息技术与装备产品、制造的融合,加快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通过持股、技术入股、提高薪酬等方式,大力吸引优秀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支持骨干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在省外人才密集地设立研发机构。支持高校建立多层次的研发设计和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社会教育,加强高技能工人职业培训。
  (六)优先推广使用本地企业产品。重点建立优先采购本地装备及零部件的机制,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地装备的比重。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的重大工程设计、建设、装备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本地优先安排。取消重点工程在招标过程中首台首套设备的业绩要求,积极定购和使用本地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同时允许对本地重大技术装备予以加速折旧。鼓励本地主机企业扩大本土零部件和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对因骨干主机企业增加本地零部件和原材料的采购量,带动配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增加的部分,按收入增量的一定比例奖励主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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