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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届“亳州市文明单位”的决定

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届“亳州市文明单位”的决定
(亳〔2008〕71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高校: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城乡文明程度的提升、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和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富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为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市国税局等99家单位第四届“亳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主题,深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这些文明单位为榜样,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的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投身于“文明亳州”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亳州崛起进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四届“亳州市文明单位”名单

中 共 亳 州 市 委
亳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08年9月22日

  附件:
第四届“亳州市文明单位”名单(99个)

  市直(25个)
  市国家税务局
  市交通局
  市人民检察院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建设委员会
  市药业发展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公路管理局
  亳州报社
  市电视台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检查测试所
  市药品检验所
  市消防支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亳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亳州分行
  市中心汽车站有限公司
  市(阜汽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第四汽车队
  市(阜汽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亳州汽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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