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煤炭主管部门组织全面调查。
(二)成品油。成品油市际间流入与流出量通过建立“批发与零售企业能源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统计制度取得。
1、在经商务部门批准的经营成品油批发业务的企业范围内,建立成品油购进、销售、库存统计制度。
调查内容:成品油购进量、购自市外,销售量、售于市外、售于批发零售企业,库存量。
调查范围:经商务部门批准的经营成品油批发业务的全部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市统计局组织全面调查,市商务局协助调查。
2、在经省商务厅批准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范围内,建立成品油销售、库存统计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成品油销售量。
调查范围:经省商务厅批准的成品油零售企业。
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市统计局组织全面调查,市商务局协助调查。
(三)天然气。天然气流入量由市建委提供。
(四)电力。电力的市际间输配数量,由市电力公司提供。
(五)其他能源品种。焦炭、其他焦化产品、液化石油气、其他石油制品、液化天然气等产品地区间流入调查,即利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统计报表中的有关指标计算取得。具体核算方法:
其他能源品种本地净流出量(正数)或净流入量(负数)=本地生产量+进口量-出口量-工业企业购进量
四、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
通过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反映能源消费结构,为县区进行能源核算提供基本数据支持,对能源供应统计无法取得的资料以能源消费统计予以补充。重点加强各级能源消费数据核算基础,建立分区域能源消费核算制度和评估制度。
(一)完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库存、加工转换统计调查制度,增加可再生能源、低热值燃料、工业废料等调查目录,增加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统计指标。
(二)建立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
调查内容:煤炭、焦炭、天然气、汽油、柴油、电力等消费量。
调查范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