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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8]94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冮 瑞 市长
  副组长:黄力强 副市长
      翁 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史胜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国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宪忠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姜 华 市卫生局局长
      翟永良 市工商局局长
      谢彦春 市动监局局长
      姜广齐 市农委主任
      李 杰 市物价局局长
      张兴东 市商业局局长
      许道全 本溪日报社总编辑
      荀广才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 艳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赵红莲 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由广琴 平山区政府副区长
      董培峥 明山区政府副区长
      张文辉 溪湖区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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