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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08-2012年嘉峪关市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二)加大宏观调控能力,加强用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政府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管理力度,在严格执行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优先保证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严格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规模,加强对已批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的监管。加大文化、育才等旧街区改造力度,盘活城市存量土地。
  (三)加大住宅建设力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继续加大住宅建设力度,重点发展满足广大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合理调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利用南市区、讨赖河两岸新区开发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发建设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增加居民住房的有效需求。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各项政策。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及居民住房消费需求,适时、适度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四)适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供应体系、管理体系,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土地供应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通过配建、改造、收购等措施,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房源。规划期内,廉租住房建设,按全市纳入保障范围家庭户数60%实物配租来确定规模。规划、国土部门要明确和保障廉租住房年度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建立和完善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渠道的廉租住房资金保障制度,争取国拨省补资金,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问题。
  (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对房地产各类经营主体资质的动态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项目资本金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虚构销售合同,违规销售房屋,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投机炒作等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规范运作和健康有序的发展。
  (六)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发展,以存量带动增量,促进住房梯度消费,优化住房资源配置。进一步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建立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资源库,健全房屋租赁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
  (七)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及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的法规制度,加快建立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和与相关部门房地产市场信息情况的沟通,适时披露土地供应、住宅市场供求以及市场价格变动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的正确舆论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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