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目标
2008--2012年,全市商品住房开发投资稳步增长,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规划期末,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2.2万套,总建设面积220万平方米。
四、结构指引
1、廉租住房用于保障城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内,廉租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3、规划期,各类住房建设新供应用地125万平方米,盘活存量住宅土地20万平方米。
五、区域指引
规划期内,住房建设主要以南市区讨赖河两岸新区开发和旧街区改造为主。其中:南市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旧街区改造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其他区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
六、年度指引
根据《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及《嘉峪关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划期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
(一)2008年,建设各类住宅7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6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3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中含限价商品房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1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0.75万平方米。
(二)2009年,建设各类住宅4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8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3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中含限价商品房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0.5万平方米。
(三)2010年,建设各类住宅3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2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中含限价商品房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0.2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