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08-2012年嘉峪关市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122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2008-2012年嘉峪关市住房建设规划》已经2008年7月14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8-2012年嘉峪关市住房建设规划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8-2012年嘉峪关市住房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加大全市住房建设力度,有计划地解决好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居民住房状况和发展目标,特编制本规划。
一、城市居民住房现状和需求
(一)规划期内住房现状。我市2007年住房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市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为662.99万平方米。其中,通过基本建设及改造方式建造住房(含政策性福利住房)563.47万平方米,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建造商品住房99.2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0.27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2.29平方米。
(二)规划期内住房需求。根据《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嘉峪关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2012年城区居民人口将由2007年底的18.5万增加到22.5万人。按照我市确定的小康住房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要求,以规划期住房供应结构、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以及土地供应情况,规划期内需建设各类住房22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普通商品房14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中含限价商品房30万平方米)18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3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万平方米。
二、指导思想
全市住房建设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为目标,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加大住宅建设力度,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大旧街区改造力度,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促进全市房地产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