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编制广东技术引进指南,建立技术引进分类目录管理制度,支持企业加大二次开发投入,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建立重大装备和重大工程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实施一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重大项目,切实提高广东省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五)实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行动计划。
15.进一步深化省属科研机构改革。按照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对现有科研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分类实施改革。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在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组建三大创新板块,为经济发展、行业技术进步提供强大支撑。推动公益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推动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6.推动高校科研体制改革。以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创新团队为载体,重点推进高校科技创新、重点学科、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加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建立以获取知识产权为重要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
17.大力发展民办科研机构。鼓励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科研机构,引导民办科研机构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集团等进行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
18.推进科技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简化科技计划项目审批程序,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高效运作的科技管理模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公开招标制度、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制度和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制度。
(六)实施创新载体建设行动计划。
19.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设特色鲜明、机制灵活、开放共享、创新高效的各类创新载体。加强重点实验室、公共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建设。建设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完善计量基准标准共享服务平台。
20.建设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点建设,鼓励和支持专业镇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技术创新平台,为产业集群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平台发展机制体制,提高平台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21.加强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推动高新区、民营科技园、大学科技园和农业科技园实施“二次创业”,提高科技园区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的能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立产业转移园区技术服务体系,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建设一批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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