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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要职责:交通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及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4.堆场扬尘污染控制组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鹿泉市政府、藁城市政府、正定县政府、栾城县政府、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煤堆、灰堆、料堆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及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5.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控制组

  组长:市园林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滹沱河生态开发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鹿泉市政府、藁城市政府、正定县政府、栾城县政府、市内五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裸露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及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6.宣传报道组

  组长: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

  主要职责:进行舆论监督,营造舆论氛围,设立扬尘污染控制专栏,对违法行为曝光,并进行追踪报道。

  7.责任追究组

  组长:市监察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主要职责:对各相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二)监督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扬尘污染控制调度指挥,定期听取汇报,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部门责任制

  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乃至今后治理扬尘污染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尽快成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具体方案,对照任务层层分解,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标准和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加大宣传力度

  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开辟专栏、公示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我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好环保志愿者的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境违法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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